離開垃圾集中場之後,繼續往前走了一點,時間已經接近八點,蚊子很莫名的變少了,牠們真的是吸血鬼,晝伏夜出,就算太陽不下山牠們也會自己算好時間回家,自然界真是太神奇了。
第一個奇遇
走到走不動,看不見下車處,在一戶人家的車道外停了下來。放下背包,實在得休息了,整夜沒睡,就不用再勉強自己往前走。想不到,這次我沒有等太久,就有車子停下來。
這部車子很奇怪,因為駕駛座竟然靠在我這邊,特地看了一下,車牌不是英國的,是瑞典本地,S。怪怪。
「妳去哪?」
「基努那。」
「我要去離基努那75公里的地方,但我會繞點路,如果妳不介意的話,我可以載妳。」
「繞點路?」
「是的,我會繞進一個村子送報紙,然後回家。」
送報紙?有趣,我沒見識過。「好啊,請載我,我不介意繞路,沒有在趕時間。」
「來,把背包放這裡。」他下車,拉開後座的門,裡面是很大的置物空間,沒有其他的座位了。
放好包,這次該我繞過車子,到另一邊上車。
「我還有最後一個村子要去,送完這些我就下班回家了。」我坐好之後,他笑笑的告訴我。
駕駛是位頭髮白白的中年男子,雙手帶著手套,開車時上身微微前傾,說話時總是笑笑的,會特地轉過頭看著我。
「你等很久了嗎?我上班的時候就看到妳在路邊走了。」他還是笑笑的。
「喔,還好。你有看到我呀?幾點的時候?」
「三點多,我每天三點多就要去整理派報了。你還真是走了不少路啊,背這麼重。」
「沒有啦...」我有點心虛,我才剛下車啊!有二十公里不是我走的。
「在這種地方很難等到有人載妳,他們比較會怕。」
「嗯,畢竟是陌生人,他們一定覺得這個可疑的亞洲女子很奇怪,大半夜自己一個人的在路上走來走去,搭便車。」
「哪有這種事,我不覺得啊,人們在度假時選擇他們想要的方式,沒甚麼好奇怪。」他又轉過頭來笑了一下。哈,也是,我何必為了引起話題而猛在自己身上貼標籤?
「妳有帶帳篷吧?我老了,露營會睡不著。現在常開露營車去那維克,去羅浮敦群島度假,哪裡風景美就停哪。前幾天才去賞鯨呢,哇,那真是太棒了,我冬天還要再去看不同的鯨。」
「哇,的確耶,從這裡去羅浮敦超近的,應該是個很熱門的度假地點吧?」住在這裡真令人羨慕,開車到挪威西海岸只要三四個小時。
「沒錯。我跟妳說,我每次看到路上有人搭便車就一定載。」他的阿沙力讓我想到我爸的那些海口歐吉桑朋友們。
「為什麼?你不怕嗎?」
「不,大家都太怕了,鄉下地方。我喜歡幫助別人,而且可以遇到不同的人,像妳,台灣來的,我前幾天才載了一個德國男生。」德國人還真是到處都是啊。
「的確很有趣,我在路上也遇到很多有趣的人,真的感謝你。」
「這裡居民少,住的距離也遠,妳從Karesuando來,那邊只有300多人口。」難怪我怎麼都等不到車...也難怪巴士一天只有一班,有時候邏輯對,但也得放在對的脈絡中才能得到比較合理的結果。我向南走的邏輯沒錯,但忘了考慮在地廣人稀的北歐地區中,靠北的拉普蘭更加地廣人稀,大概就會有我這種下場。其實也沒甚麼不好,就是累一點。
「但我發現到Karesuando的車子反而比往基努那的車多耶,大半夜的,怎麼會這樣?」
「喔,因為這裡很多馴鹿,很多人都是做跟馴鹿相關的工作,他們凌晨開始工作到早上。」
「喔,原來如此,這我有聽說過,想不到被我遇到了。你也說薩米語和芬蘭語嗎?」
「不,我不會說,但這裡大部分的人都會,我可以懂但還是說瑞典語。」
我們繞進半路的一個小村落,想不到這個小鎮竟有一座古色古香的小教堂,讚嘆之餘來不及掏出相機拍下,就見他很熟練的停靠在路邊的一排信箱前,搖下車窗,拿起儀錶板上面的不同報紙,稍微傾身,伸出手,啪啪啪的,這個信箱兩份,那個信箱又是另份報紙,這個信箱是朋友,所以多贈送一份,不到幾分鐘就完成一個社區的送報服務。我在一旁看傻了,這台車,這些報紙,這個小村落,這個人,一切都發生的非常自然,對我來說卻又非常不可思議。
「嗨」他跟車外一位在遛狗的婦人打了招呼,轉過頭,可能發現我驚呆了,很得意的跟我說,「這裡還有一所大學喔,帶妳去看,只有不到十個人吧,但是是一所大學。」
我們轉個彎,看見兩棟簡陋的小屋子,前面有個牌子寫著Gemmology和其他我已經記不得的字,似乎跟Luleå科技大學有點關係(見文末後記),他說這裡小雖小,常常有國外的學生或學者來。基努那這附近礦產豐富,所以在外圍的小村落有個研究中心其實並不令人意外,只是這小村落也真是偏僻,如果不是因為跟著送報車進來,我還真不可能知道這裡別有洞天。
「這根本是免費的觀光行程啊,感謝你!」我們繞出大學之後,我很感激的說。
「我每天都要開三百多公里的車來來回回送報紙,你猜我有多少個訂戶?」他又轉過來笑笑的問我,有點神祕,有點揶揄。
「一百五十幾個。」他自己公布答案,自問自答。
好險現在沒什麼蚊子了,不然我一定吃滿嘴。「什麼?你說開三百多公里的車,就為了送這一百五十多戶?而且每天?」有時候我真覺得瑞典人並不像他們給人的印象,是地球上最環保的人,不,他們對開車的需求和狂熱應該不輸美國人,只是因為有很多替代能源(例如,很多城市的公共運輸都仰賴廚餘轉換的生質油),所以才有低碳生活。
「妳看我的里程數,都七萬六千多了,我才開不到一年耶。」
「哇,我的天!」其實我數學不好,也不知道一般來說一年的里程數通常是多少,但看他這樣強調,想必是很誇張,所以我決定配合一下。
「我才想說,我們台灣送報紙都騎摩托車,看你這樣送真的很有趣。」
「喔,一天三百多公里,還有冬天動輒零下二十幾度的天氣,騎摩托車可吃不消啊。」他又得意了起來。我想他一定很喜歡這個工作,每次只要遇到熱愛自己工作的人就會跟著開心起來,他們總是可以把看似平淡無奇的工作用很魔幻炫目的方式呈現。
「你很喜歡這個工作齁?」我還是問了。
「對啊,我很喜歡開車逛逛,而且妳看,我現在送完報紙就下班了,整天都是你的,很棒。而且我還送藥喔。」他又神祕的笑了笑。
真是有完沒完,這人祕密會不會太多了一點。
好險他是說medicine,不是drugs(毒品也用這個字),不然我還真要擔心了。
「主要是送慢性病的藥品,很多病人年紀大,又獨居,不是每個聚落都有藥局,所以就有送藥的服務。而且這些藥都要保存在一定的溫度,只要運送過程中溫度不對,我就會收到簡訊通知。」
「真是高科技!那冬天應該比較沒問題吧,畢竟這麼冷。」我一直覺得北歐在冬天就是個超級冷凍庫,不需要冰箱。
「不,太冷也不行,藥品也會失效,所以冬天也要很小心才行。」
「你的工作還真重要,送消息和保命藥品給大家。」
其實你可以說這就是個司機,開車的工作,哪裡重要,也沒什麼好值得驕傲的。但換個角度想,你的工作是讓人們的生活更便利,送報紙,運送藥品這些小事看似人人都能做,套句商管流行用語,是「可被輕易取代」的職位,但事實上,這個工作需要非常細心、清楚的頭腦,要熱愛開車,必須早起,冬天要捱得住凍,窗戶可是得不斷拉下的,別忘了。真的沒有那麼「輕易取代」啊,特別是那股對工作的熱忱和喜愛,這可不是人人都有。
「你不會搞混嗎?這麼多不同的報紙跟訂戶。」
「一開始比較難記,但現在已經沒問題了,而且我還把路線跟順序加上報紙種類整理出來,這樣後面新來的人就可以快點上手。」他得意的時候有時候會移動他的屁股,好像很想再把椅子搬靠近方向盤一點,好像再靠近一點就可以把工作做的更完美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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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地為了送報而設計的車子,駕駛座在右邊 |
然後我們又聊起動物的事情,應該是因為我又問起麋鹿了吧,我就很想知道這些駕駛們,看到麋鹿的機率有多高,畢竟他們長時間在路上。他曾經看過棕熊,麋鹿,馴鹿,狐狸跟野兔不用說了,到處都是。他很得意的說這裡人幾乎沒有誰看過熊,但他就看過兩次,又興高采烈的告訴我熊有多神奇,可以冬眠幾乎半年,一睡醒就可以殺死並吃掉一頭成年麋鹿,一般動物的肌肉早就萎縮了,但熊,熊真是太不可思議了!
然後他又告訴我一個能讓我滿嘴蚊子的「祕密」。
「我以前養了十二頭麋鹿,我有個麋鹿園區,已經十年了,最近想收起來,不想做了,養動物就是哪裡也去不了,所以把牠們都賣了。」
瑞典很多麋鹿觀光園區,是可以看真正的麋鹿,了解相關文化,並且享用麋鹿大餐的地方。我住的南部鄉村麋鹿很多,這種園區是頗受觀光客歡迎的景點。他說他大部分的客人都是看了旅遊書介紹自己找上門的散客,他不接遊覽車,太麻煩。他還有個旅遊公司,也會帶客人來看麋鹿,大部分客人冬天來都是為了看極光,順便參觀很有「靠北味」的麋鹿園區、馴鹿園區或哈士奇農場,夏天的遊客通常是去爬山,比較少會安排麋鹿園區的行程。
「我可不賣園區內的麋鹿肉啊」他好像知道我準備問他麋鹿大餐的肉源,「麋鹿肉都是跟獵人買來,野生的。我的麋鹿都賣給一個德國人了,他在德國也想弄一個園區。現在只剩下兩頭,過不久他還會過來看,應該會把牠們也買走。我不喜歡把牠們殺了賣肉。」
真是佛心來著,果然是喜歡動物的人,又是賞鯨、讚嘆熊、養麋鹿的。
「來瑞典這麼久我都還沒見過麋鹿,我以為很常見呢。」一路上一直詢問麋鹿到現在,也感覺有點失落,明明這個國家就有這麼多麋鹿(見文末後記:麋鹿小百科),為什麼我一頭都沒見過?我也想見見森林之王啊。
「真的嗎?妳想的話,等下我們可以繞到我的園區去看。」他很稀鬆平常的提議。
「什麼?真的嗎?免費觀光行程就已經很棒了,還能看麋鹿!太好了!謝謝你!」我在內心尖叫灑花轉圈,這年頭心想事成有點太容易了。
我們進入他住的小鎮,然後車子駛進一個有點奇怪,好像要通到森林裡的路,如果是觀光麋鹿園區,應該有招牌和其他設施才對吧?我開始擔心起來,看麋鹿會不會只是個幌子?我是三歲小孩嗎?如果因為想看麋鹿而被騙到荒郊野外...。我開始想新聞會怎麼報,鄉民們會怎樣評論。
他好像看出我的顧慮,或者他只是想重申他的正直,「這條是後面的路,離麋鹿比較近,遊客不走這條路。」
我還是在暗暗盤算如果有「如果」的話,該如何脫身。
但我根本來不及想策略,車子就停下了,「到了,下車吧。」說完,他就自顧自的下車了,等也不等我。
我還沒反應過來,傻傻的跟著下了車,然後就看見遠遠的有一頭麋鹿,長了兩隻角,寬寬大大的角,朝著主人奔了過來,送報老兄也很親暱的呼喚牠的名字,然後就跨過圍欄,伸手摸摸牠,麋鹿很開心,不停的想往主人懷裡鑽,送報老兄也很樂意分享他的愛,抱抱麋鹿巨大的頭加上角。
「來,來摸摸牠。」
這一幕真的是太神奇了,我真的還沒回過神,這樣的龐然大物竟然就像一隻狗,或一個小孩一樣,如此的親人,好像不愛牠都很難。
我伸出手,想試著摸摸牠的頭,我有點害怕,牠也有點害羞。
「牠還在適應,牠很好奇妳是誰。」
我們花了一點時間適應彼此,然後討拍的麋鹿就開始往我懷裡鑽了,我真的很害怕被牠的大角攻擊,因為牠真的是「鑽」,不但前進,頭還跟著扭轉。
「妳不要怕,來,我幫妳拍照,相機給我。」
果然是觀光從業人員,很專業喔,大哥。我趕緊把相機遞給他,又繼續適應麋鹿像狗狗一樣的撒嬌方式。麋鹿摸起來油油的,毛髮很粗,很厚,且完全沒有異味,是很天生麗質的動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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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到主人一下車馬上就奔過來的小寵物 |
大哥說他會開始養麋鹿是十年前剛好有這一片土地,正在不知道要如何運用的時候,在報紙上看見一個男人跟麋鹿的合照,麋鹿的頭枕在男人肩上,男人的手臂環繞著麋鹿的頸子。一看到這張照片,他就決定要養麋鹿,一養就是十年。我問他麋鹿的來源,他說有些是買來的,有些是野生的,他的朋友在森林裡找到喪母的小麋鹿就會帶來給他養,沒錯,兇手就是熊。跟麋鹿打過面照後,我在心裡暗暗決定再也不吃牠們,雖然麋鹿肉鮮嫩美味,也決定以後如果住在寒冷又有麋鹿的地方,我也要收養麋鹿!
「牠才兩歲喔,還會繼續長高,角也還會繼續長,通常會分八叉,但以牠的年紀來看,牠算是長得滿大的了。那邊那頭是母的,沒有角,只有馴鹿才是公母都長角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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撒嬌,討拍,努力往你懷裡鑽,「人家才兩歲,快摸摸!」 |
「妳看到牠的眼睫毛了嗎?很美吧?」
麋鹿真的是很美麗,很有靈性的動物,這大哥對他的工作以及其他生命的熱愛,也很美。遇到像這樣的人,而有了這段經歷,真的是旅途上最美的風景。
我的奇遇就在看完麋鹿後告一段落了,大哥特地把我送到「最佳位置」,在村子的外頭,一個三叉路口,離別前,他說:「妳就站在這裡等,如果我等下出門又看到妳,我一定會載妳,我保證,不用擔心。」
我們沒有交換聯絡方式,他很帥氣的說:「那就待會見了。」然後就離開了,我希望可以不要再見到他,也希望可以再見到他,這種矛盾的心情,因為他的承諾,多了一個溫暖的後盾。
然後我決定再往前走一點點,腳步意外的因為這次奇遇而輕快了起來。
※後記※